关于二○一一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02日 00:00
点击数:
关于二○一一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 师资科 发布时间:2011-6-2 9:11:41 |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1〕161号)和我校《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 2011年,教育部分配给我校24个推荐名额。 二、申报领域 (一)申请者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二)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重点推荐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人员:承担国家课题;在权威刊物独立发表论文不低于5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原则上推荐纳入“985工程”学科、平台、基地的人员。申请者入选后,其资助经费从“985工程”学科、平台、基地建设经费中支付。 (三)已获得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资助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厦门大学特聘教授”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二)经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后,由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6 月 8 日上午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申请书(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推荐超过1位申请人,单位须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三)6 月 16 日前,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别汇总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研究。秘书组按当年拟上报和支持人数的1:1.5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 (四)6 月 21 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6 月 30 日前,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其他事项 1.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申请者在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第五栏“近五年重要论著及被引用情况”时,SCI、EI、SSCI等收录的以收录号为准,SCI收录论文请标明JCR分区情况。 2.有关表格和文件规定详见人事处主页附件下载。 3.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3.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 门 大 学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附件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