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1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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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1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栏目: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03日 00:00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我校2011年的防暑降温费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执行,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由我校发放退休费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20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已于5月27日一次性发放(已到账)。
2.人才派遣人员及租赁工勤人员从2011年5月至9月随工资按月发放。
三、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参照执行,自行决定。
厦门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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