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二〇一一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3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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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二〇一一年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
发布单位: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10-12-30 16:38:31 |
各有关单位: 我校拟推荐3位教师分别赴英国卡迪夫孔子学院、法国西巴黎南戴尔 拉德芳斯大学孔子学院和土耳其中东技术大学孔子学院任教(每个学院各1位),派出期限为两年,派出时间初定2011年初(以汉办批准时间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职教师; 2.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55岁以下; 3.品行端正,无犯罪、过失记录; 4.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有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5.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协调能力,优先考虑有对外汉语教学经验的申请者; 6.适应性强,能尽快适应派往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外语开展工作; 8.普通话发音标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二)具体要求 1.英国卡迪夫孔子学院:为国外中小学汉语教学。 2.法国西巴黎南戴尔 拉德芳斯大学孔子学院:具有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外语好。 3.土耳其中东技术大学孔子学院:较强工作能力,英语口语好,必须一人独立在一所中学上课;在经过统一面试后还须参加孔子学院远程面试。 二、待遇: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1),校内工资待遇保留(除午餐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填写《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所在学院(单位)将申请人材料汇总并填写《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汇总表》(附件3)。 2.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1月6日。 申请人材料由学院(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xmu.edu.cn)。 3.国际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4.学校同意推荐的候选人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考试。 四、注意事项: 汉语教师出国前应至人事处师资科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2.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 3.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汇总表 [upload=rar]uploadfiles/201012319624257.rar[title=kongzi20101230.rar][/upload]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
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