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人事教育处),国家统
计局各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各有关院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
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56 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届评选中统计
教学奖和博士论文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统计教学奖包括教材类和课件类,其中,教材类奖项设一等奖1
名、二等奖3 名、三等奖6 名;课件类奖项设一等奖1 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 名。博士论文奖设一等奖2 名、二等奖10 名。
二、成果完成时间和申报截止日期
参加评选的教材范围是:2008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
期间正式出版发行的院校统计教材和干部统计培训教材。
参加评选的课件范围是:2010 年6 月30 日前已经投入教学使用,
以电子形式呈现的指向特定教学任务,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支撑或
辅助教学过程的数据块,可以表现为图、文、声、像等形式或其有机
结合。
参加评选的博士论文范围是:2008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期间,获得由国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统计专业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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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申报成果截止日期为2010 年8 月15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
不予受理)。
三、评选标准
1.教材评选以教材的科学性、教学适用性、文字水平等作为主要
评价标准;
2.课件评选以教学设计、内容呈现、技术运用、实际应用等作为
主要评价标准;
3.博士论文评选以论文的创新性、理论性、应用性等作为主要评
价标准。
四、申报途径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统计教
育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统计培训教材和课件奖推荐工作。
2.高等院校教师通过学校统计系(学院)或设有统计专业的相关
院(系)统一申报。其他机构和个人可通过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
申报。
五、报送形式及有关要求
1.报送形式
申报教材类成果须填写《全国统计科研成果优秀统计教学奖、博
士论文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纸介质正式出版物6
份,一万字以内的压缩稿(A4 纸打印)1 份,通过邮局邮寄。其中,
《申报书》和教材压缩稿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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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件成果须填写《申报书》和《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
并附课件光盘6 份,通过邮局邮寄。其中,《申报书》和《课件类成
果申报登记表》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申报博士论文奖须填写《申报书》,并附论文6 份、一万字以内
的压缩稿(A4 纸打印)1 份,通过邮局邮寄。其中,《申报书》和论
文压缩稿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全国统计科研成果优秀统计教学奖、优秀博士论文奖申报书》、
《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可从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网站
http://www.sescn.org.cn 下载。
2.教材类成果、博士论文奖成果每项申报人数不超过3 人,课件
类成果不超过5 人。一位作者作为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但可作
为参研人员申报其他成果。
3.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已获得其他同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成
果。
全国统计科研优秀统计教学奖、博士论文奖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
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六号(100073)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 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慧、李锐
邮 箱: sesc@gj.stats.cn
联系电话:010-63375478,63376265 传真:010-63375478
附件:1、《全国统计科研优秀统计教学奖、博士论文奖申报书》
2、《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
[upload=doc]uploadfiles/201081010230158.doc[title=全国统计科研优秀统计教学奖、博士论文奖申报书.doc][/upload][upload=doc]uploadfiles/2010810102310375.doc[title=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doc][/up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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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统计教育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