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统计科研成果奖统计教学类、博士论文类奖项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统计科研成果奖统计教学类、博士论文类奖项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人事教育处),国家统

计局各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各有关院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

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0]56 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届评选中统计

教学奖博士论文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统计教学奖包括教材类和课件类,其中,教材类奖项设一等奖1

名、二等奖3 名、三等奖6 名;课件类奖项设一等奖1 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 名。博士论文奖设一等奖2 名、二等奖10 名。

二、成果完成时间和申报截止日期

参加评选的教材范围是:2008 1 1 日至2010 6 30

期间正式出版发行的院校统计教材和干部统计培训教材。

参加评选的课件范围是:2010 6 30 日前已经投入教学使用,

以电子形式呈现的指向特定教学任务,表达和传递教学内容,支撑或

辅助教学过程的数据块,可以表现为图、文、声、像等形式或其有机

结合。

参加评选的博士论文范围是:2008 1 1 日至2010 6 30

日期间,获得由国内学位授予单位授予统计专业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

2

文。

申报成果截止日期为2010 8 15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

不予受理)。

三、评选标准

1.教材评选以教材的科学性、教学适用性、文字水平等作为主要

评价标准;

2.课件评选以教学设计、内容呈现、技术运用、实际应用等作为

主要评价标准;

3.博士论文评选以论文的创新性、理论性、应用性等作为主要评

价标准。

四、申报途径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及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统计教

育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统计培训教材和课件奖推荐工作。

2.高等院校教师通过学校统计系(学院)或设有统计专业的相关

院(系)统一申报。其他机构和个人可通过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

申报。

五、报送形式及有关要求

1.报送形式

申报教材类成果须填写《全国统计科研成果优秀统计教学奖、博

士论文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纸介质正式出版物6

份,一万字以内的压缩稿(A4 纸打印)1 份,通过邮局邮寄。其中,

《申报书》和教材压缩稿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3

申报课件成果须填写《申报书》和《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

并附课件光盘6 份,通过邮局邮寄。其中,《申报书》和《课件类成

果申报登记表》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申报博士论文奖须填写《申报书》,并附论文6 份、一万字以内

的压缩稿(A4 纸打印)1 份,通过邮局邮寄。其中,《申报书》和论

文压缩稿须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全国统计科研成果优秀统计教学奖、优秀博士论文奖申报书》、

《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可从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网站

http://www.sescn.org.cn 下载。

2.教材类成果、博士论文奖成果每项申报人数不超过3 人,课件

类成果不超过5 人。一位作者作为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但可作

为参研人员申报其他成果。

3.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已获得其他同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成

果。

全国统计科研优秀统计教学奖、博士论文奖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

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六号(100073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 中国统计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慧、李锐

邮 箱: sesc@gj.stats.cn

联系电话:010-6337547863376265 传真:010-63375478

附件:1、《全国统计科研优秀统计教学奖、博士论文奖申报书》

      2、《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

[upload=doc]uploadfiles/201081010230158.doc[title=全国统计科研优秀统计教学奖、博士论文奖申报书.doc][/upload][upload=doc]uploadfiles/2010810102310375.doc[title=课件类成果申报登记表.doc][/upload]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

                            中国统计教育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