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36号)精神,省教育厅计划资助全省共140位教师赴国内作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可于今年秋季或明年春季入学,访学研修期限可为半年或一年,省教育厅将对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资助部分培养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我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聘任职务的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助理教授(讲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具备我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
二、学科领域
1.艺术、体育、中医、海外教育等比较适合在国内作访学的学科;
2.国内高校具有比较优势的学科。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
www.train.whu.edu.cn“国内访问学者”栏目查询接受学科和导师有关信息,并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由学院、研究院签署意见后将《推荐表》纸质一式三份于5月11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
rs@xmu.edu.cn,如同一学院报送1人以上,则需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3.请学校审核同意推荐的申请者,将《推荐表》寄送接受高校,并于5月25日前将经接受高校和导师签署完意见的《推荐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人事处师资科汇总后报出。
四、考核办法、管理与评估等未尽事宜按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09〕21号)执行,以上相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下载。访问学者在派出前应按要求办理学术假申请手续和离校手续。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upload=rar]uploadfiles/20105784828118.rar[title=附件.rar][/upload]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