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为更好地做好今年干部保健对象疗养工作,切实把学校党委对我校保健对象的关心和爱护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保健对象身心健康,现将2010年度干部保健对象厦门市内疗养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省外疗养的安排尚未确定,等厦门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的进一步通知):
一、健康疗养时间
本市疗养:2010年5月5日至12月20日(鼓浪屿干部疗养院因装修,故开始时间为5月11日)
二、疗养地点
1、厦门市鼓浪屿干部疗养院
2、南京军区鼓浪屿疗养院
3、武警厦门疗养院
三、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9日至4月28日
四、相关注意事项
1、为确保安全,避免发生意外,规定75周岁及以上的保健对象须在厦门市内疗养,75周岁以下的保健对象,如欲参加异地疗养,则等候厦门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通知。
2、保健对象家属可随同一起疗养,其配偶的身体状况也必须符合疗养的适应症,其疗养期间相关费用自理(在本市疗养院疗养的,可免交床位费,伙食费优惠,外出活动门票,交通费用等按实际开支缴交)。
3、符合条件的请填写《疗养员健康状况申报表》和《保健对象疗养报名表》。
4、在职二、三级保健对象可选择参加本市周末疗养,由干部保健办公室代办《周末疗养证》,保健对象凭《周末疗养证》直接与指定的疗养院联系预约,自行参加疗养。
联系电话:2182538
备注:附件中有本单位保健对象名单,请仔细核对实际情况,以防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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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保健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