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使用中央专项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9月14日财务处发布的《财务处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经费有关规定和12月2日学校财务会议精神,请各有关单位通知人才计划入选者和引进人才中使用中央专项经费的人员(经费账号为:0000-X071开头的人员,以及附件中名单),于12月18日之前进行报账,报账应严格按照财务要求,开支要合法,票据要合法,财务手续要完整,挂账的要进行冲账。12月18日以后,财务处将对中央专项经费账户中的经费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