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09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0919号),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

推荐对象为我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    选拔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当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推荐人选近五年的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深,有创造性成果,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得到国内同行专家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2.在主导产业、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大成果,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技术与市场紧密结合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专家;

3.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或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社会工作人才;

4.在教育领域,对推动福建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家学者;

5.在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医术高超,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业内认可、社会影响大的专家;

6.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运动等领域,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发展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和运动员;

7.具有精湛的工艺和生产技术,在传授新技艺、应用先进技术、推动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推动企业和产业发展中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高技能人才;

8.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福建省优秀专家、突出贡献企业家、杰出科技人员、杰出人民教师和优秀运动员等优秀人才,自然纳入福建省优秀人才管理,不参加福建省优秀人才的评选奖励。

    三、推荐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优秀人才评选的重要性,按照选拔对象和条件,认真做好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2.选拔推荐人选, 要注意向长期在一线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倾斜。

3.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认推荐人选,并组织推荐人选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

4.推荐人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各单位对推荐人选填写的表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有附件材料留存备查。

5.427前,请各单位将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和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以及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人选考核材料、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表和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人选简况一式三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到 rs@xmu.edu.cn

附件:1.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表

      2.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人选简况(样本)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福建省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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