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05年度闽江学者及校级特聘教授续聘合同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0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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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2009年第1次会议对聘期至2008年11月、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的2005年度闽江学者和校级特聘教授聘期期满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审定,同意续聘此批特聘教授一个聘期,现就做好签订特聘教授续聘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学院、研究院根据《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办法》和特聘教授续聘合同样本(见附件)要求,与特聘教授拟聘人员协商并草拟2005年度特聘教授续聘合同,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聘任合同电子版发送到 rs@xmu.edu.cn 。 2.学校对续聘合同进行审核反馈,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和特聘教授拟聘人员未有其他意见的,学校制作正式合同文本。各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和拟聘人员须在正式合同文本上签字。 3.各学院、研究院将签字后的续聘合同一式三份于2009年3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学院、研究院与特聘教授拟聘人员必须在续聘合同中明确约定聘期内新增科研课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数量。 5.请按照《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填写续聘合同第一条中的空栏。 附件: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续聘合同样本 2.厦门大学特聘教授续聘合同样本
人 事 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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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续聘合同样本 附件下载:厦门大学特聘教授续聘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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