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申报200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厦门大学关于申报200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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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规范200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本年度省基金项目分为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两类,其中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设有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各类项目分别评审、立项,互不交叉。项目仍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应用基础项目70项,自由探索25项,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项目申报基本原则

  (一)应用基础项目:

  1.我校可申报70项应用基础项目(以下称申报数),按11.5的比例计算出推荐项目数(以下称推荐数),即全校各单位推荐申报应用基础项目总数为105项。我处组织专家评审,从105项的申请中遴选出70项申报2008年度省基金应用基础项目;

  2.20052007年各学院应用基础项目的申请及获批情况为基准,结合同期省基金实施、结题等工作的完成情况,酌情调整各学院推荐数

  3. 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学院推荐的面上项目中,35岁以下申请人的比例不少于1/3

  4. 加强重点项目的组织,重点项目由学院牵头,整合力量,每个学院推荐数不超过3项。涉及跨学院合作的项目,由牵头学院报告我处,我处可协助组织;

  (二)自由探索项目:

  结合科技厅通知要求,参照应用基础项目申报原则。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者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类项目申报,且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

  (二)申请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立项年度元月1日未满45周岁,且未主持过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申请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三)申请者已作为一项省基金项目主持人或参与承担省基金项目两项且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新项目;正在主持承担一项省基金项目的,还能申报一项参与项目;正在参与承担一项省基金项目的,还能申报一项主持项目或参与项目。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2008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后(详见附件1)所确定的范围。不符合的,原则上不予立项。特别说明:因部分指南属交叉学科范畴,本年度申报将面向文科学院及学校直属独立研究院,合计推荐数不超过5项。

  (五)申请的项目经费超出资助经费(省基金重点项目平均资助25万元左右,面上项目平均资助7万元左右,自由探索项目每项1.5万元)的部分,由申请者(学院)自筹,申请者所在学院要在《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中作出承诺,否则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六)申请自由探索项目,必须是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求而开展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并围绕一个问题开展研究,且预期研究成果可在学术刊物发表至少1篇论文(或出版1部专著)。关于第一作者问题的特别说明:根据200411发布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所有2005年之后立项省基金项目都要求发表至少应包含一篇(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专著。

  (七)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完成2007年度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和跟踪调查表的填报。未完成的,福建省科技信息综合业务系统(http://xmgl.fjkjt.gov.cn,以下简称系统”)将不受理该学院新项目的申报。填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并经项目学院、科技处网上审核后提交。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认可,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于1110之前送达科技处。

  (八)项目申报学院有两项以上(不包含两项)到期应结题而未结题项目的,该学院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1110日前完成学院推荐工作,被学院推荐人须同时提交申请书草稿全文(申请书草稿见 附件3),1115日前完成校内专家评审工作; 

  (二)评审通过后,我处通知正式申报人。申请人申报用户身份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经学院网上审查和填写推荐意见后,再由我处网上填写推荐意见。完成这些程序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即可从系统自动获得项目受理号。科技厅系统于20071125截止受理项目。由于系统审核需要,我处1122(周一晚)截止接收,该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申请书如出现违规,我处将无法协助处理。

  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的获得项目受理号的项目申请书,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一式七份;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一式七份,并提供具有查新资格的单位出具的《科技项目查新报告》一式七份(至少有一份原件);自由探索项目一式二份。

  2、每个正式申报项目必须书面推荐外省专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每项5名,自由探索项目每项2名,所推荐专家必需符合的条件:1.在外省固定工作;21947年(含1947年)以后出生;3、具备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学洞察力和学术判断能力,了解熟悉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情况,且近年实际从事研究工作;4、学风严谨,办事公正,愿意参与我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评审工作)并在推荐外省专家信息表附后(详见附件3)中填写。请确保所推荐每位专家信息详细准确,以便联系方式的通畅。

  将填写完整的推荐外省专家信息表电子文档提交给所在学院的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提交给科技处。

  联系人: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李荔敏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