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退休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填写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的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关于2006年度退休的事业编制教职工填写住房货币化补贴申请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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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度(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将在下学期初开始办理。我校2006年度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均可申请(大集体人员已在办理中)。请各单位参照《厦门大学2006年度离退休人员名单》(附件1),将《厦门大学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附件2)发放给本单位符合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退休教职工,“调查表”填写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交资产后勤处房地产管理科(嘉庚三706室)(注意:调查表中“配偶工作单位审查意见”必须由配偶单位房产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配偶原工作单位已合并、倒闭、注销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由所在社区居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
  1999年7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的离退休教职工,请在货币化补贴公示期间(公示时间另行通知)向房地产管理科另行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所购商品房的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者需提供该房的房屋买卖合同书(需经厦门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与购房发票。
    本次交表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9日。逾期未交表者,需由单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住房货币化补贴,今后不再受理其有关申请。
  此外,之前已交《厦门大学教职工住房情况调查表》的2005年度退休教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因2006年厦门市暂停货币化补贴审批工作而未能进行申报。此类人员将与2006年度退休人员一并办理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2182780      联系人:小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