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二〇〇六年老年节活动的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关于庆祝二〇〇六年老年节活动的通知

关于庆祝二〇〇六年老年节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今年10月30日是我国第19个老年节。在老年节期间,学校将组织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及开展系列庆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丰富退休教职工晚年生活,更好地组织他们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经我处研究,并报李建发副校长同意,今年我处将按各单位至2006年9月由学校经费发放退休金的退休教职工人数,每人50元的标准核拨,用以弥补组织开展活动费用的不足,此款不发给个人,该款项已通过财务处转入各单位劳务酬金帐户,请查收。
    二、学校发给每位离退休教职工过节费100元,组织慰问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同志。同时,离退休工作处为每位离退休教职工订购《康乐经》一本,请全校各单位于10月26日至27日持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名单(盖单位公章)到离退休工作处(南光八2楼)领取过节费和书籍。(其中,离休人员书籍由离退休处发放)
    三、老年节期间,全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的离退休教职工回原单位参加座谈会、茶话会、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组织慰问危重和特困离退休老同志,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贯彻中央关于在老年人中开展科学健身、延年益寿的老年文体活动的精神,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协调各涉老单位,精心组织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积极参加今年下半年举行的各项活动:
    1.组队参加厦门市第二届老年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
    2.举行“厦门大学第十五届老年运动会”,时间另行通知;
    3.选拔我校老年体协运动员参与福建省高校老年体协组团参加福建省第七届老年人运动会;
    4.敬老节期间组织开展万人登山活动;
    5.召开厦门大学老年体协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
    请全校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老年节  庆祝活动  通知
 
 主送:
全校各单位

 厦门大学办公室                    2006-10-1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