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为时间紧迫,我系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请上线考生于3月31日下午5:00前到计划统计系(经济学院B栋4楼办公室一)报到,逾期后果自负,复试名单和具体安排见附件。
2 、根据省物价局闽价【 2002 】费 179 号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 30 元(报到时向各相关院系缴交)。
3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系接受资格审查:
(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 2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 3 )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 6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 7 )体检表(可在复试后补交);
( 8 )同等学力考生必需材料: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 9 )获奖资料:仅限论著获奖、学术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0)公开发表的论文(有CN刊号的刊物),录用通知一律不加分
注意: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方式:按1:1.13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每个考生都存在被淘汰的风险。复试满分为100分,权重为考生总成绩的40﹪,记入总分。复试按笔试与口试方式进行。
5、录取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生不再安排复试,但须于4月15日前将以上相关材料寄至: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统系 研究生秘书收 361005。原来已交材料和已缴费的不用再交。
希望外地考生在往返我校的途中注意安全,提前安排好住宿,并预祝大家在复试中取得佳绩。
[upload=doc]uploadfiles/200932617929983.doc[title=计统系2009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安排.doc][/upload]
[upload=doc]uploadfiles/200932617951600.doc[title=2009年计统系研究生招生工作条例.doc][/upload]
[upload=doc]uploadfiles/2009326171021695.doc[title=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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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doc]uploadfiles/2009326171044427.doc[title=2009考生自述表.doc][/upload]
[upload=doc]uploadfiles/2009326171054530.doc[title=2009硕士生入住申请表.doc][/upload]
[upload=doc]uploadfiles/2009326171119295.doc[title=厦门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审批表.doc][/upload]
计划统计系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