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九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与数据科学系

关于二○○九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九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师资科 发布时间:      2009-7-16 16:00:20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9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9〕228号)和我校《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2009年,教育部分配给我校17个推荐名额。
    二、申报领域
    1.申请者必须按照如下领域归口申报:
    自然科学类: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
    哲学社会科学类:
    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2.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7.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1.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并优先推荐福建省、校级“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2.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单位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3.经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后,由学院(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7月22日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式一份(须排序并盖单位公章),自然科学类的,报送科技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报送社科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同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一份,并发送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到人事处师资科rs@xmu.edu.cn 、科技处 std@xmu.edu.cn 和社科处 xxk@xmu.edu.cn
    4.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分别汇总后于7月27日前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研究。秘书组按当年拟上报和支持人数的1:1.5左右确定候选人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
    5.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推荐意见,于7月31日前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8月7日学校将有关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教育部。
    五、其他事项
    1.已获得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特聘教授”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2.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有关文件规定和填表要求详见人事处主页或教育部科技司主页www.dost.moe.edu.cn
    4.有关表格可从人事处主页或教育部科技司主页www.dost.moe.edu.cn下载。


                                        人  事  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